案件简介
当事人明知他人销售含违禁成分的减肥食品所得系犯罪收益,仍受指使协助取现,涉案金额较大,部分款项因被扣押属犯罪未遂。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黄亚飞律师介入后,围绕从犯、坦白、退赃、初犯偶犯等核心情节开展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办案经过
1. 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核实案件事实、资金流向、到案经过及协助取现细节,固定坦白、未遂、退赃等关键从轻情节。
2. 细致梳理全案证据,论证当事人在共同行为中起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结合其被动参与、主观恶性小、无犯罪前科等情况,形成完整辩护思路。
3. 庭审中重点阐述当事人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白、部分犯罪未遂、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且对同案犯投案有积极作用,提出缓刑量刑建议。
4. 协助当事人完成退赃、认罪认罚具结,主动沟通罚金缴纳事宜,强化悔罪表现。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黄亚飞律师全部辩护意见,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当事人未被实际羁押,顺利回归正常生活。
案件亮点与办案心得
案件亮点
1. 精准界定从犯地位,剥离主犯责任,大幅降低当事人量刑风险。
2. 紧扣坦白、犯罪未遂、退赃、初犯偶犯等多重从轻情节,形成完整辩护逻辑。
3. 成功争取缓刑,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
办案心得
此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当事人多因认知不足、被动参与涉案,辩护核心在于剥离主观恶性、厘清作用地位、固定从轻情节。律师需快速会见固定事实,精准适用法律,结合认罪认罚制度主动沟通,兼顾法理与人情,最终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结果。办案中既要坚守法律底线,也要传递司法温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