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本案系多人共同利用微信、抖音群及相关 APP 开设赌场、组织赌博并抽头渔利的刑事案件,涉案人员分工参与多组赌博群运营,行为均触犯开设赌场罪。本人受当事人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全程参与案件办理,结合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退赃退赔及认罪态度等情节,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办案经过
1. 全面阅卷,厘清事实:接收委托后,细致梳理全案证据,核实当事人参与赌博群的工作内容、获利构成,明确其获利多为记账等辅助性工作分红,并非核心组织 “开厅” 所得。
2. 沟通认罪,促成退赃: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协助其全额退缴非法获利及涉案赌资,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危害性。
3. 精准辩护,突出情节:庭审中围绕当事人系初犯偶犯、积极退赃退赔、认罪态度良好、在犯罪中多从事辅助工作等要点,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法庭依法采纳。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最终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当事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从轻处罚结果。
案件亮点与办案心得
案件亮点
1. 事实辩护精准:厘清当事人获利性质,将辅助性分红与核心组织获利区分,成为从轻量刑重要依据。
2. 程序与实体并重:促成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叠加初犯偶犯情节,构建完整从轻辩护体系。
3. 量刑建议落地:辩护观点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契合,法院最终采纳,实现有效辩护。
办案心得
办理网络开设赌场类案件,需精准拆解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分工与作用,不被整体指控模糊个体情节。此类案件中,退赃退赔、认罪认罚是重要从轻情节,律师应尽早引导当事人挽回违法所得,主动认罪悔罪。同时要细致核对证据,还原当事人真实行为与地位,用客观事实支撑辩护观点,才能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