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本案系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杨海燕律师接受【某旅游运输公司】委托,代理其要求挂靠人配合办理车辆所有权变更登记。【某旅游运输公司】与【被告F】签订旅游客车挂靠经营协议,约定被告将自有车辆挂靠在公司名下经营,协议期限明确,被告自主经营、公司收取管理费。
后因被告拖欠管理费,杨海燕律师已代理【某旅游运输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解除挂靠协议、被告支付拖欠管理费。判决生效后,案涉车辆仍登记在【某旅游运输公司】名下,被告持续使用车辆并产生交通违章,拒不配合办理车辆所有权变更登记,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与法律隐患。
为消除风险、终结挂靠关系,【某旅游运输公司】再次委托杨海燕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F】协助将车辆所有权人变更至其本人名下。杨海燕律师接受委托后,提交前案生效判决、挂靠协议、车辆登记信息等证据,依据《民法典》合同解除后法律后果相关规定,主张合同解除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车辆实际所有人应配合完成变更登记,消除挂靠公司法律风险。
庭审中,【被告F】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抗辩权利。杨海燕律师清晰阐述合同解除后的返还与变更义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杨海燕律师意见,判决被告限期协助完成车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案件总结
本案为挂靠经营合同后续履行纠纷,核心难点在于合同解除后车辆变更登记的义务认定。杨海燕律师精准适用合同解除法律规则,结合前案生效判决,明确挂靠人负有协助变更登记的法定义务,成功消除挂靠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彻底终结挂靠关系的诉讼目的。
律师价值
杨海燕律师精通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物权登记等法律实务,擅长处理合同解除后后续义务履行、风险剥离、权属变更等疑难案件。本案中,杨海燕律师前后连贯代理,精准把握法律逻辑,高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成功帮助运输公司剥离车辆挂靠风险。杨海燕律师以专业、严谨的法律服务,为企业经营合规、风险防控提供坚实保障,是企业合同纠纷与合规管理领域的资深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