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胜诉——代理婚介公司股东抗辩退款
判决法院: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代理角色:被告庄XX等四人代理人
案件类型:合同事务
代理结果:胜诉
案件主要内容:熊某某与某某婚介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支付服务费xxx元,后主张公司未介绍合适对象、股东注销公司逃避债务,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剩余费用。法院认定公司已按合同约定介绍对象并履行义务,股东无需承担责任,驳回原告诉求。
争议焦点:婚介公司是否履行合同义务、股东是否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价值:通过合同条款、付款凭证、原告出具的《说明》等证据,证明公司已完成服务,成功阻断股东责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办案心得:公司纠纷中,需严格依据合同约定与公司法规则,区分“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避免不当扩大责任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