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划清用工责任,成功为企业免责-张家港万云霞律师高效代理劳动报酬纠纷案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20XX年起,D某先后在被告经营的张家港市XX公司、张家港市XX公司(下称B公司)任职,后转岗后厨负责买菜做饭。20XX年底,B公司因经营困难,将店铺转让给HX,HX随后成立张家港市XX公司(下称C公司),承接案涉店铺并更名经营。20XX年X月,D某离职后,主张B公司拖欠其20XX年X月工资,且C公司承诺承接债务、构成债务加入,遂诉至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连带支付劳务报酬XXX元及利息。江苏润众律师事务所万云霞律师接受被告张家港市XX公司委托,全程代理本案诉讼,B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二、律师答辩经过
庭审中,万云霞律师聚焦核心争议,精准发力、严谨抗辩。
其一,明确责任主体划分,主张20XX年X月D某系与B公司存在用工关系,相关欠薪责任应由B公司独立承担,与C公司无关;
其二,举证转让协议关键条款,提交B公司与HX签订的《协议书》及转账凭证,证明XX万元转让费仅约定承担在职人员XX月50%工资,且款项已足额支付,无额外债务加入约定;
其三,厘清劳务报酬结算标准,20XX年X月双方成立劳务关系,未约定月工资标准,C公司按人社部规定折算工资并足额发放,不存在拖欠;
其四,指出原告举证不足,D某主张C公司债务加入无有效证据支撑,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全程以扎实证据为依托,逻辑清晰、论证严谨,有效反驳原告诉求。
三、判决结果
20XX年X月4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作出(20XX)苏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完全采纳万云霞律师的答辩意见。法院认定:20XX年X月欠薪责任由B公司承担,C公司无债务加入意思表示,无需担责;20XX年X月双方劳务报酬已足额结算,不存在拖欠。
最终判决:B公司支付D某劳动报酬XXX元及利息;驳回D某对C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B公司负担。
该判决彻底免除C公司的连带赔偿责任,全面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
四、律师价值
万云霞律师凭借专业法律素养与丰富实务经验,实现核心价值突破。一是精准界定责任主体,划清法律边界,明确新旧用工主体责任划分,从根源上切断委托人连带责任风险;二是证据组织周密,抗辩直击要害,以转让协议、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夯实抗辩基础,有效推翻原告债务加入主张;三是精通劳务报酬规则,精准核算,厘清劳务与劳动报酬差异,证明结算合规无拖欠,高效化解用工纠纷,彰显专业律师在民商事纠纷中的关键护航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