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被告人受他人雇佣,在走私柴油船舶上担任船员,参与15 航次海上走私柴油活动,走私柴油总量 4370 吨,经海关核定偷逃税款共计 1288 万余元,属于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的走私普通货物重罪案件,法定刑幅度极高。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项登霖律师接受指派,为其提供专业刑事辩护。
二、办案经过
1、阅卷分析,定位从犯地位
项登霖律师仔细研读卷宗,核实被告人参与次数、具体分工、获利金额、到案经过等事实,确认被告人仅为普通船员、受雇参与、负责烧饭及辅助拉油管等劳务工作、未参与组织策划、未出资分赃,依法应认定为从犯。
2、辩护策略,以减轻处罚为核心
律师确立 “从犯 + 坦白 + 认罪悔罪 + 主观恶性小” 的辩护体系,重点论述:被告人系被招募参与,行为依附于主犯,所起作用次要、辅助,社会危害性较低,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条件。
3、庭审发表意见,争取大幅从宽
庭审中,项登霖律师结合走私犯罪共同犯罪裁判规则,清晰阐述被告人在本案中的地位与作用,结合其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良好,请求法院对其减轻处罚。
4、情理法结合,强化辩护效果
结合被告人家庭情况、文化程度、从业背景,说明其参与犯罪的被动性与偶然性,强化法院内心确信,助力减轻处罚。
三、案件结果
人民法院采纳项登霖律师全部辩护意见,明确认定被告人系从犯,依法予以大幅减轻处罚,在偷逃税款1288 万余元、法定刑极高的情况下,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实现重罪大幅降档量刑。
四、律师价值
1、从犯认定:在重大走私案件中成功确立从犯地位,打开减轻处罚关键空间。
2、重罪减负:面对千万级税额的重罪,实现大幅度降档量刑,效果显著。
3、专业精准:熟练掌握走私犯罪司法认定规则,辩护观点直击裁判要点。
4、权益最大化:在法定刑较重的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裁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