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原告系营运货车车主,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产生车辆维修费、停运损失、评估费、施救费等。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以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为由拒绝赔付。原告委托项登霖律师起诉全责方、所属单位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共计59357 元。
二、案件难点
1、保险公司明确拒赔停运损失、评估费,该部分为原告核心损失。
2、涉案车辆为营运货车,停运天数、损失标准易产生争议。
3、全责方及所属公司缺席庭审,事实与责任需单独举证认定。
4、车辆损失经历两次评估,金额存在争议。
三、办案经过
项登霖律师接受委托后,整理事故认定书、车辆评估报告、停运损失评估、维修证明、施救费票据等全套证据。庭审中明确提出:停运损失、评估费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的,应由全责驾驶员及所属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付车损、施救费。
四、案件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项登霖律师意见,判决:
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施救费28800 元
全责方赔偿停运损失、评估费30557 元,所属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全部损失 59357 元全额获赔,案件胜诉。
四、律师价值
项登霖律师精准处理营运车辆交通事故,成功突破停运损失免赔难题,明确保险赔直接损失、侵权人赔间接损失的裁判规则,在被告缺席、双重评估争议下,为营运车主实现损失 100% 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