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本案系重大公职人员渎职刑事案件。2015年,万源市XX遭遇特大“7·29”风灾,大量林木被吹倒、折断,形成安全隐患。林场场长组织清理风灾木,安排护林员现场监管,后因采伐数量超标,被公诉机关指控玩忽职守罪,起诉场长、护林员共四名公职人员。
公诉机关指控:四被告人未履行青山检尺、台账登记、限额管理职责,导致滥伐林木数千立方米,构成玩忽职守罪,要求依法判处刑罚。
李显诗律师担任三名护林员辩护人,深入案件细节、查阅全部卷宗、会见当事人、实地走访、调取救灾背景资料,精准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清理风灾木系救灾行为、主观无过失、已尽责、无重大损失、不构成犯罪。
案件总结
法院审理后全部采纳李显诗律师无罪辩护意见:
三名护林员判决无罪;场长免予刑事处罚。
成功为三名公职人员洗脱罪名,恢复清白,保住公职,避免牢狱之灾。
律师价值
本案系涉灾、涉林、公职人员渎职疑难刑事案件,李显诗律师凭借刑事专业高度、案件穿透能力、庭审说服力,实现罕见全案无罪结果,核心价值极为突出:
1. 穿透案件本质,精准区分“救灾清理”与“滥伐犯罪”
李显诗律师一针见血指出:本案核心是风灾救灾、排除隐患、保护国有资产,而非故意滥伐;护林员职责是禁止采伐活林木、监管安全,而非限额审批,从根本上否定玩忽职守罪主观要件。
2. 全面举证证明护林员已完全履职、无任何过失
李显诗律师调取会议记录、巡查日志、现场监管照片、证人证言、救灾文件、林业局批复,完整证明护林员全程在岗、严格监管、禁止活木采伐、无任何失职行为,彻底推翻控方“未履职”指控。
3. 精准适用刑法及林业法规,否定犯罪构成要件
李显诗律师精准引用刑法渎职条款、森林法、受灾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论证:
- 主观:无玩忽职守故意或过失;
- 客观:已履行监管职责;
- 后果:清理风灾木保护国有资产、无实质损失;
全部不符合玩忽职守罪构成要件,法律论证扎实权威。
4. 庭审强势辩护,逻辑严密、直击控方漏洞,彻底说服合议庭
庭审中,李显诗律师围绕救灾背景、履职事实、主观恶性、危害后果四大核心,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精准反驳控方证据、揭露指控逻辑缺陷、以理服人、以法服人,最终实现三名护林员全部无罪的罕见胜诉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