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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XX、王XX容留、介绍卖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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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博律师系统提出王某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悔罪表现等多重从宽情节,全部获法院采纳。 在公诉机关未明确建议缓刑的情况下,任博律师通过全面辩护,成功为王某某争取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的有利结果,使其免于实刑羁押,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重大人身自由权益。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

朱XX、王XX容留、介绍卖淫案

案情简介

被告人朱XX与王XX经预谋,于2025年7月期间,在王XX租赁的某市某小区住所内,多次介绍多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
共计获利数百元。具体事实包括多次通过微信以每次数百元不等的价格,介绍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后二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二被告人多次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已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并建议依法判处。

审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XX、王XX多次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
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XX主动上交违法所得、预交罚金,有悔罪表现,且系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经社区评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宣告缓刑。

判决如下:

被告人朱XX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王XX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扣押在案的手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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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博律师,吉林省言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刑法实务与疑难重大案件办理,以专业、严谨、果敢的辩护风格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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