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商隐瞒重大事故,黄华彬律师维权成功,三倍赔偿24万
案例专长
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欺诈认定、三倍赔偿维权
代理方向
代理买方(消费者),主张二手车商隐瞒重大事故构成欺诈,诉请撤销合同、退款并三倍赔偿
判决结果
撤销车辆买卖合同,判决返还购车款80,500元并三倍赔偿241,500元,两项合计322,000元
案情内容
当事人通过“以租代购”形式,向二手车商购买一辆宝马二手车,陆续支付189,700元并签订《车辆买卖合同》,商家承诺车辆无重大事故,仅轻微刮擦。
后续当事人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时,被金融机构告知车辆属重大事故车,无法放款。经查证,车辆前/后保险骨架、B柱均更换,历史理赔达35,000元,属于典型事故车。
商家拒不认责,辩称购车款仅80,500元、其余为租金,且事故发生在其购车前,自身不知情,拒绝退款赔偿。
接受委托后,律师梳理全部交易流水、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及车况报告,证明商家系专业二手车经营者,隐瞒事故构成欺诈。庭审中有力驳斥各项抗辩,法院最终采纳全部观点,判决撤销合同、退款并三倍赔偿,为当事人挽回32万余元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