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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股权纠纷胜诉典范,北京郝江律师二审驳回对方全部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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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事股权纠纷胜诉典范,北京郝江律师二审驳回对方全部诉求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复杂股权转让纠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X月XX日作出二审终审判决【(20XX)京X民终X号】。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郝江律师接受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WX委托,全程代理本案一、二审程序,应对XX公司(下称“XX公司”)主张的10%股权过户诉求。

  B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为WX(持股50%)、C某(持股20%)、D某(持股30%),章程明确对外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20XX年X月X日,WX与XX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WX以零对价转让B公司10%股权给XX公司。后双方就协议效力、受让主体合意等问题产生争议,XX公司诉至法院,要求WX配合办理股权过户;WX反诉主张协议已解除。一审法院驳回双方全部诉求,XX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坚持要求过户股权。

  二、律师辩护经过

  庭审中,郝江律师紧扣案件核心事实与法律要点,构建严密抗辩逻辑。其一,直击合意瑕疵核心,提交完整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协议签署时受让方主体为空白,WX真实意思是向E某个人转让股权,从未同意以XX公司作为受让方,双方未就受让主体达成一致,合同未成立。其二,厘清合作法律关系,举证证明B公司与E某控制的F某实际履行的是《信息服务协议》,由B公司支付服务费,案涉股权转让协议从未实际履行。其三,强化人合性抗辩,指出股权转让未通知其他股东,侵犯C某、D某的知情权与优先购买权,进一步否定协议效力基础。其四,稳固一审裁判逻辑,针对上诉意见逐一反驳,明确XX公司无证据证明受让主体变更已获WX同意,上诉主张缺乏事实支撑。

  三、判决结果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郝江律师的抗辩意见,终审判决:

  驳回XX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XX元由XX公司自行承担,WX无需履行任何股权过户义务,成功保住B公司10%核心股权。

  四、律师价值

  郝江律师凭借对合同合意规则、公司人合性的深刻理解,精准抓住协议签署时的主体瑕疵关键漏洞,通过完整证据链还原真实意思表示,从根源否定对方诉求合法性。一、二审全程精准抗辩,成功阻止对方10%股权过户主张,为委托人保住价值可观的核心股权资产,彻底化解股权流失风险。高效厘清多重法律关系,区分股权转让与服务合作边界,以专业实力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彰显商事诉讼中“守权止损、精准破局”的核心价值。


  • 1970-01-01
  • 被上诉人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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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江律师,河北大学法律本科毕业,2007年起专职执业,至今拥有近二十年法律实务经验,深耕民商事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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