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品买卖合同因质量异议解除,律师助客户成功追回定金案
案件类型:合同事务
代理律师:朱玉生律师(与姜律师共同代理)
代理角色:原告(王XX)代理人
代理结果:胜诉
案件主要内容:
原告王XX与被告宁波某某公司签订冷冻猪肋排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xxx元。提货当日,原告委托的司机验货时发现货物颜色发暗发黄,认为存在质量问题,遂拒绝装货并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被告不同意,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争议焦点:
案涉货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原告在提货现场提出质量异议并拒绝提货,是否构成违约?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
证据固定与呈现:律师指导并帮助当事人完整保存了提货当日的全部微信聊天记录,包括货物问题照片、视频、客户沟通记录、与被告方的交涉过程等。这些证据清晰呈现了原告提出质量异议的即时性、合理性以及被告“限时考虑否则入库”的应对过程。
事实逻辑构建:通过证据组织,向法庭清晰地展示了交易习惯(远程照片验货)、质量问题的初步表现、原告基于合理怀疑拒绝受领的正当性,以及合同因双方协商(原告拒收、被告同意入库)而解除的事实。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原告系合理主张权利,不构成违约。
诉讼策略成功:主张被告违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虽未被完全支持(因合同被认定为协议解除),但核心诉求“返还定金”得到支持,且法院在扣除少量合理费用后,判决被告返还了绝大部分定金及资金占用利息,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利益。
办案心得:
在标的物为易腐、大宗且通常采用远程验货模式的买卖合同中,一旦现场发生质量争议,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至关重要。律师应指导客户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以照片、视频、文字等方式清晰记录问题,并与对方进行明确沟通,留下交涉痕迹。本案胜诉的关键就在于微信聊天记录完整还原了事实经过,使原告的“质量异议”从主观判断变成了有证据支持的客观主张,从而被法院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