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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纠纷中为居间人成功追索服务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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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将主要责任牢牢锁定在合同签字方个人身上,是确保债权人核心债权得以实现的关键策略。

案件详情

居间合同纠纷中为居间人成功追索服务费案

案件类型:合同事务

朱玉生律师代理:原告(巩某)

代理结果:胜诉(部分支持)

案件主要内容:

原告巩某某与被告梅XX签订《居间协议书》,约定由巩某某为梅XX引荐工程合作人,成功后按工程总额的5%支付居间费。后巩某某成功引荐,但梅XX未支付居间费。巩某某起诉要求梅XX及其声称关联的XX公司支付居间费xxx元及违约金。

争议焦点:

《居间协议书》是否合法有效?

被告梅XX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或职务行为,从而应由XX公司承担责任?

居间费金额如何确定?违约金是否应被支持?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

朱玉生律师作为居间人(原告)的代理人,其核心价值在于:

合同效力与事实固定:通过提交《居间协议书》、载有工程总量承诺的《保证书》等证据,牢固确立了居间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居间义务、被告梅XX负有付款义务的基本事实。

精准确定责任主体:在被告腾某旭公司否认与梅XX存在关系的情况下,律师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梅XX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或职务行为。律师的策略重点是稳固对梅XX个人的诉请,避免了因责任主体牵连而导致全案风险。

聚焦核心诉请:虽然关于违约金的诉请因合同未明确约定付款时间而未获支持,但律师成功地为当事人锁定了核心利益——全额居间费xxx元,并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

办案心得:

在居间合同纠纷中,确保居间合同或协议的有效性及居间事实完成的证据链至关重要。当涉及一方当事人声称代表公司时,需审慎评估其授权证据是否充分,避免将诉讼风险建立在“表见代理”等不确定的法律认定上。本案中,将主要责任牢牢锁定在合同签字方个人身上,是确保债权人核心债权得以实现的关键策略。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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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生律师,山东费县人,现就职于临沂市市直律所-山东鹏哲律师事务所。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经过四年专业法学培训后,进入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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