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案件类型:刑事辩护
代理身份: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律师
代理结果:其他(附条件不起诉)
案件主要内容:毛某某(未成年人)参与烧烤店滋事,致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案发后赔偿全部被害人并获谅解,被控寻衅滋事罪。
争议焦点:是否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悔罪表现”“可能判处一年以下刑罚”条件。
律师价值:辩护提出其系未成年人、无前科,且已赔偿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符合《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规定,检察院采纳后设定六个月考验期。
办案心得: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是核心原则,积极促成赔偿谅解是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关键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