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案
审理法院信息
湖北省辖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被告人在场所从事协助组织卖淫相关工作,被公诉机关起诉。被告人系初犯、自首、认罪认罚、退赃,委托曾波律师辩护,请求从轻并适用缓刑。
办案经过
曾波律师梳理自首、初犯、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核心从宽情节,庭审中,清晰论证被告人作用较小、主观恶性低、社会危害性小,请求轻缓量刑。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缓刑并从轻罚金。理由:被告人自首、初犯、认罪认罚、全额退赃,悔罪明显,适用缓刑无社会危险。
律师价值
精准识别轻罪案件核心从宽点,构建自首 + 认罪 + 退赃完整辩护体系,成功争取缓刑,体现轻罪辩护精细化与实效导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