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自诉案
审理法院信息
湖北省辖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自诉人因纠纷被被告人打伤,构成轻伤、十级伤残,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主张正当防卫,委托曾波律师代理自诉,主张刑责与赔偿。
办案经过
曾波律师固定伤情鉴定、病历、证人证言、损失凭证,庭审中,驳斥正当防卫抗辩,论证被告人故意伤害罪成立,清晰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判令赔偿大部分损失。理由:被告人故意伤害成立,事出有因,自诉人有过错,酌情减免赔偿。
律师价值
刑事自诉与民事赔偿双管齐下,击破正当防卫抗辩,在混合过错中最大化当事人权益,体现复合案件综合把控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