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XX与田XX合同纠纷案(一审)
- 审理法院信息: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案情简介:原告曾XX与被告田XX因《加油站汽车美容委托经营协议》的履行产生争议。原告曾XX委托曾波律师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押金并索赔损失。
- 办案经过:曾波律师代理原告后,针对被告未能按约提供合格经营场地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事实进行了举证。律师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指出被告违约在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求:1. 解除双方签订的经营协议;2. 被告田XX返还原告设备租赁押金20000元;3.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的反诉请求。
- 律师价值:在本案中,曾波律师通过精准的诉讼策略,成功解除了对委托人不利的合同关系,并全额追回了2万元押金。虽然部分损失赔偿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但律师通过“止损”策略,确保了委托人的核心资金安全返还,体现了律师在处理商业合同纠纷中务实、高效的办案风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