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X物资经营部与长沙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审理法院信息:葛洲坝人民法院
- 案情简介:原告王XX物资经营部与被告长沙某建筑公司因管材管件买卖产生货款纠纷。原告委托曾波律师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及利息。
- 办案经过:曾波律师代理原告后,面对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缺席审判局面,精心整理了订货合同、收条及工程相关资料。律师重点论证了被告项目负责人签字收货的法律效力,以及分支机构无法承担责任时应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逻辑。
-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长沙某建筑公司支付原告货款18241元及利息。法院认定原被告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拖欠货款是导致纠纷的根本原因。
- 律师价值:在本案中,曾波律师展现了处理“跨省老赖”案件的丰富经验。面对被告公司注册地在外地且分支机构已撤离的情况,律师准确锁定了总公司的法律责任,通过详实的证据链(包括工程竣工资料)证实了货物的实际使用情况。这种穿透式地追究总公司责任的策略,有效防止了债务人通过撤离分支机构逃避债务,保障了委托人的胜诉权益能够实际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