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某门业公司与李XX买卖合同纠纷案
- 审理法院信息: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 案情简介:原告湖北某门业公司与被告李XX因防火门供货及代理提成产生经济纠纷。原告委托曾波律师起诉,要求被告返还领取的货款。被告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返还XX及部分工程款。
- 办案经过:曾波律师代理原告后,针对案情复杂、双方互负债务的特点,制定了“以打促调”的策略。律师在庭审中详细拆解了双方的供货协议、结算证书及付款记录,有力地论证了被告领取的款项中包含应归属于原告的部分。在法院主持下,律师协助双方进行了多轮磋商。
- 案件结果: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李XX返还原告货款45000元(原告诉请115322.7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余部分;原告同时返还原告XX40000元(已在协议中冲抵)。
- 律师价值:本案涉及复杂的代理销售与资金混同问题。曾波律师通过专业的财务梳理与法律分析,将原本混乱的账目关系条理化。在调解中,律师不仅为委托人成功追回了4.5万元的货款,还巧妙地将委托人应退的XX与应收款进行冲抵,简化了履行手续。这种“化繁为简、减损增效”的调解方案,最大化地降低了委托人的诉讼风险与回款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