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与王XX借款合同纠纷案(调解)
- 审理法院信息: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
- 案情简介:原告某银行与被告王XX因借款合同逾期还款产生纠纷。原告委托曾波律师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相应利息。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但在庭前与原告进行了沟通。
- 办案经过:曾波律师代理原告后,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缺席审判局面,精心整理了借款协议、催收通知等原始凭证。律师在庭审中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有力地论证了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及被告欠款的事实。
- 案件结果: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被告同意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47,300元,并分三期支付给原告。
- 律师价值:本案标的额较大,且涉及跨省当事人。曾波律师通过扎实的证据链组织,成功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不仅追回了被拖欠的巨额本金,还通过法律威慑力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这体现了律师在处理大额商事纠纷中“不因案大而畏难”的敬业精神与专业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