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X与龚XX、宋XX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
- 审理法院信息: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案情简介:原告李XX起诉被告龚XX及其前妻宋XX,要求连带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被告龚XX经传票传唤未到庭,被告宋XX辩称对该笔借款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生活,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办案经过:曾波律师代理原告后,面对被告宋XX关于“非夫妻共同债务”的抗辩,进行了有力反击。律师梳理了银行转账凭证、借条及还款记录,重点论证了借款发生在两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宋XX曾有还款行为,应视为对该笔债务的认可。
-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限期共同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及利息。
- 律师价值:在本案中,曾波律师通过精准的证据链组织,成功击破了被告关于“个人债务”的抗辩。律师敏锐地抓住了被告宋XX的还款记录这一关键事实,有力地证明了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在复杂家事借贷纠纷中“抽丝剥茧、精准定性”的能力,不仅为委托人全额追回了借款,更体现了律师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中的专业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