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XX与胡XX定期租船合同纠纷案(二审调解)
- 审理法院信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案情简介:上诉人屈XX(原审原告)因不服武汉海事法院的一审判决,与被上诉人胡XX(原审被告)就定期租船合同产生的经济损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上诉人屈XX委托曾波律师代理二审,试图推翻一审关于合同解除及赔偿的判决。
- 办案经过:曾波律师代理上诉人后,面对复杂的海商事纠纷和不利的一审判决,制定了务实的调解策略。律师深知二审改判的难度,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委托人的损失,积极推动双方进行协商。在省高院的主持下,曾波律师凭借出色的谈判技巧,成功说服对方接受分期付款的和解方案,同时也处理了与本案相关的另一宗关联案件。
- 案件结果: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上诉人屈XX分期返还被上诉人胡XX船舶租金共计9万元,若任何一期违约,则需按一审判决金额一次性支付并承担双倍利息及违约金。
- 律师价值:本案是曾波律师“务实止损、谈判制胜”的典范。面对二审翻案概率较低的局面,律师没有执着于法律条文的死磕,而是从委托人的实际利益出发,通过高超的谈判艺术,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宝贵的现金流缓冲期(分期付款),避免了立即面临大额赔付的风险。这种“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调解策略,体现了律师在处理复杂商事纠纷中灵活应变、以结果为导向的顶级职业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