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防腐安装公司与某XXX船舶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 审理法院信息: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
- 案情简介:原告某防腐安装公司起诉被告某XXX船舶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高额利息。被告公司委托曾波律师代理应诉。被告辩称已通过代付材料款等方式结清大部分款项,且原告主张的违约金过高。
- 办案经过:曾波律师代理被告后,面对原告高达20余万元的违约金索赔,进行了细致的证据梳理。律师重点针对原告主张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日万分之十)提出异议,主张该标准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依法调减。同时,律师对双方签订的《代付货款》协议进行了深入解读,厘清了已付款与未付款的界限。
-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支持了被告的部分抗辩理由。法院认定被告需支付原告工程款179,980元,但将原告主张的20余万元违约金大幅调减为2.1万元。
- 律师价值:在本案中,曾波律师展现了极强的“风险控制”与“成本削减”能力。虽然工程欠款事实难以否认,但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成功将委托人的违约成本从20余万元“砍”至2.1万元,直接为委托人挽回了近18万元的经济损失。律师敏锐地抓住了《合同法》关于违约金“补偿性”而非“惩罚性”的本质,有力地说服了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这种在“败局已定”时力挽狂澜、最大限度减少金钱损失的能力,是企业法律顾问价值的极致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