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担保公司与赵X、黄X追偿权纠纷案
- 审理法院信息: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 案情简介:原告某担保公司起诉被告赵X、黄X,要求偿还代偿的银行车贷本息32万余元及违约金。被告赵X、黄X委托曾波律师应诉。
- 办案经过:曾波律师代理被告后,面对原告确凿的代偿事实,没有进行无谓的抗辩,而是将辩护重心放在“债务的双重支付风险”与“费用的合理性”上。律师在庭审中指出,银行在原告代偿后,仍就同一笔债务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被告面临“一债二偿”的风险。曾波律师通过细致的证据质证,厘清了代偿的时间节点与金额构成,并对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性提出了质疑。
-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被告偿还担保公司代偿款323,638.61元,但支持了曾波律师关于费用过高的观点,将原告主张的2万元律师费酌减为1万元,并驳回了差旅费请求。
- 律师价值:在本案中,曾波律师展现了极强的“成本控制”与“风险化解”能力。虽然代偿事实难以否认,但律师通过精准的辩护,成功为委托人避免了“双重还款”的灾难性后果(虽文书未明示免除,但律师的抗辩为后续执行和解或终结提供了重要依据),并在既定损失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削减了额外费用。律师敏锐地捕捉到执行程序中的冲突点,并利用诉讼技巧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宝贵的谈判筹码与经济减负,体现了律师在逆境诉讼中“颗粒归仓”式的精细辩护风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