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XX、陈XX与周XX排除妨碍纠纷案(一审初审)
- 审理法院信息: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案情简介:原告潘XX、陈XX起诉被告周XX,要求XX退位于常刘路的房屋。原告主张该房屋系其丈夫(已故)遗嘱继承所得,被告系租赁房屋后拒绝归还。
- 办案经过:曾波律师代理被告周XX后,面对原告气势汹汹的遗嘱继承主张,进行了有力的抗辩。律师主张被告与原告之夫生前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协议,被告已支付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属于合法占有。曾波律师在庭审中提交了房屋买卖协议、银行还款记录等关键证据,力证交易的真实性。
-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支持了被告的主张。法院认定原告之夫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被告系合法占有,原告要求XX退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 律师价值:在本案中,曾波律师展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扎实功底。面对原告利用“遗嘱”这一情感与法律双重武器的进攻,律师没有被情绪左右,而是紧紧抓住“房屋买卖合同”这一核心事实。律师通过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成功证明了被告作为“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优先于原告的遗嘱继承权。这种在复杂的物权与债权交织的案件中,精准识别法律关系、力挽狂澜守住委托人财产的能力,体现了律师在处理房产纠纷中的深厚底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