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女士与某建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胜诉)
- 审理法院信息: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案情简介:申请人曾女士因工资及双倍工资差额与被申请人某建材公司发生争议,提起劳动仲裁。被申请人经合法通知未到庭。申请人委托曾波律师代理。
- 办案经过:曾波律师代理申请人后,面对被申请人“玩失踪”的情况,律师提前准备了详实的证据材料,包括工资明细、销售记录等,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闭环。在庭审中,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关于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罚则,进行了有力的法律论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及拖欠工资。
- 案件结果:仲裁委裁决支持了申请人的全部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工资差额共计5万余元。
- 律师价值:在本案中,曾波律师展现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深厚功底。面对用人单位的消极应诉,律师没有丝毫松懈,而是以严谨的证据组织与精准的法律适用,确保了裁决的顺利作出。律师敏锐地抓住了“未签劳动合同”这一关键违法事实,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法定的惩罚性赔偿。这种在细微处见真章、为劳动者权益据理力争的态度,体现了律师高度的责任心与专业的诉讼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