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成功辩护,丁杰律师助力当事人获缓刑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XX)苏0902刑初X号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被告人YX,原盐城市A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家属委托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丁杰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
20XX年X月,YX将原盐城XX拆除工程,转包给无高空拆除资质的A某、B某,后层层转包至无资质的C某。20XX年X月X日,拆除作业时XX坍塌,致两名施工人员死亡。公诉机关指控YX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该案系致二人死亡的安全生产重罪,社会影响大、量刑压力重。
二、律师辩护经过
接受委托后,丁杰律师深入研判案情,聚焦自首、赔偿谅解等核心情节。庭审中重点提出:YX系自首,案发后积极参与事故抢救、主动全额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诚恳,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辩护紧扣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逻辑严谨、直击量刑核心。
三、判决结果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全部采纳丁杰律师辩护意见,认定YX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综合自首、赔偿谅解、悔罪等情节,作出轻缓判决:
被告人YX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
同案主犯C某判处实刑二年,YX获缓刑,辩护成效显著。
四、律师价值
重罪轻缓突破:致二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案,成功争取缓刑,化解实刑风险;
激活从宽情节:精准运用自首、全额赔偿、谅解等情节,大幅降低刑罚;
专业量刑把控:区分责任层级,弱化当事人核心责任,为缓刑奠定基础;
尽责执业担当:安全生产重罪中,全程专业发力,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