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原告通过调解高效实现750,000元债权及抵押权
案件简介:
本所曾吉律师代理原告童XX,起诉被告车某某、刘XX(二人系夫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主张二被告归还借款本金750,000元及利息,并要求就用于抵押的房产行使优先受偿权。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曾吉律师梳理了案件材料,包括《借条》、银行转账记录、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等,证据扎实。考虑到被告有房产抵押作为担保,具备履行基础,曾吉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谈,争取调解”的策略。在诉讼过程中,曾吉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并在法官主持下与被告方进行多轮谈判,明确了债权本金、利息计算、履行期限及违约责任。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确认:1. 二被告在约定日期前一次性归还原告借款本金850,000元(含部分利息);2. 若逾期,原告有权就全部未还本金主张权利,并自逾期次日起按年利率14.6%计息;3. 原告对抵押房产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该调解书经法院确认,已发生法律效力。通过调解,我方当事人快速确立了执行依据,并稳固了抵押权的优先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