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因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不明,后续又签订《补充离婚协议书》,对两套婚内共同购置房产的权属份额、处置方式作出明确约定:两套房产均为双方各占 50% 份额,约定限期出售后扣除贷款及交易费用平分价款,若未按期出售,可按起诉时房屋市场价值分割。
协议签订后,双方未按约定完成房屋出售义务,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委托律师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提出诉求:1. 两套房屋分别归原、被告各自所有,对应剩余银行贷款由各自偿还;2. 被告支付房屋差价款;3. 被告支付违约金;4. 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诉讼中,被告以存在未分割售房款、房产市场因素致履行困难、无力支付差价款、涉及子女居住等为由抗辩,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补充离婚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所提未分割售房款的主张无证据佐证;法院依法委托专业机构对两套房屋现值评估,扣除剩余贷款后核算分割金额。最终法院认定,原告主张按协议分割房产于法有据,因双方均未按期售房,对违约金诉求不予支持,依法作出判决。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典型离婚后财产纠纷,核心争议为离婚补充协议的效力及共有房产的分割履行。法院依法确认《补充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以房屋评估现值扣除贷款后公平分割,驳回被告无证据支撑的抗辩主张,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三、律师价值
1.梳理案件核心事实,固定《补充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案涉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约定按份分割等关键证据,夯实诉讼基础;
2.依据协议约定与法律规定,精准拟定诉讼请求,明确房产归属、贷款承担、差价核算的合理方案;
3.针对被告多项抗辩意见,结合证据逐一驳斥,否定无事实依据的主张,助力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4.协助推进房屋评估程序,配合法院确定房产公允价值,保障财产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5.全程代理诉讼全流程,最终实现委托人分割共有房产、获取房屋折价款的核心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