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被告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共同生活期间因价值观差异、生活琐事频繁争执,夫妻感情破裂。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出诉求:1. 准予双方离婚;2. 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3. 分割婚内房产、轿车、摩托车等夫妻共同财产;4.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同意离婚,委托律师代理本案,提出抗辩主张:希望婚生女由己方抚养;案涉房产首付款系被告父母出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仅分割婚后还贷部分;轿车、摩托车归被告所有;要求分割原告名下银行存款。
律师协助被告整理购房资金流水、收入证明、子女抚养条件等证据,针对抚养权、财产权属、款项性质等争议焦点完成举证、质证与庭审辩论。法院经审查,对财产价值组织双方确认,对争议出资与款项逐一认定。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基于子女生活环境稳定原则,抚养权判归原告并酌情确定抚养费;案涉房产因被告未能举证证明父母出资系对其个人专属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判归被告所有并由被告支付房屋折价款;轿车按双方合意判归被告;摩托车因涉及案外人权益不予处理;对双方名下存款依法核实后公平分割。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包含婚姻解除、子女抚养权、房产、机动车、银行存款的复合型离婚纠纷。法院依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抚养权,严格审查财产出资与权属,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采纳被告部分合理诉求,公平处理双方全部争议。
三、律师价值
1.协助委托人梳理案件事实,收集资金流水、收入、抚养条件等关键证据,搭建完整抗辩逻辑;
2.针对房产个人财产认定、财产分割范围、存款异议等核心焦点,依法发表代理意见,维护委托人财产权益;
3.全程参与庭审质证、辩论,就抚养权、财产价值、款项性质等问题充分陈述,保障委托人诉讼权利;
4.理性引导委托人应对诉讼,在同意离婚的前提下,争取房产、车辆归属等核心诉求,实现合法合理的财产分割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