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被告自愿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共同生活可能,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被告委托律师代理本案,双方均确认无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并协商一致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法院主持下,律师协助委托人与原告充分沟通,就婚姻解除、财产给付等事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法院对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审查确认,出具民事调解书,本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引发的离婚纠纷,核心争议为解除婚姻关系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律师协助下,双方通过法院调解快速达成一致,以非对抗方式化解矛盾,高效实现离婚及财产分割诉求,调解书经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律师价值
1.协助委托人梳理案件事实,明确财产与债权债务状况,为调解协商奠定基础;
2.参与法院调解全过程,平衡双方诉求,促成和平解除婚姻关系,避免庭审对抗;
3.协助拟定合法合规的调解协议条款,保障委托人财产权益与程序权利;
4.以调解方式快速结案,大幅缩短纠纷解决周期,降低委托人时间与诉讼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