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系不当得利纠纷,属于历经一审、二审、再审三级程序、法律关系复杂、事实认定疑难、程序对抗极其激烈的重大疑难案件。王泽明律师接受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委托,全程代理本案一审起诉、二审上诉、再审应诉全流程法律事务,涵盖证据固定、法律关系定性、庭审对抗、再审抗辩、裁判规则适用等全部专业工作。
本案源于一起银行贷款“还旧贷新、过桥资金”事件: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因银行贷款到期,将银行卡、密码交由银行工作人员案外人保管,委托其办理还贷、续贷15万元事宜。案外人接受委托后,擅自挪用该15万元贷款,随后以“过桥”为名义,指令被申请人向再审申请人账户转账15万元。
被申请人基于对案外人的信任,按指令将15万元转入再审申请人银行账户。事后,再审申请人拒不认可借贷关系,也拒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无奈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以“转账系与案外人合作,不属于无法律依据给付”为由,驳回全部诉请。
二审法院改判,认定再审申请人收受15万元构成不当得利,判令返还。
再审申请人不服,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裁定指令九江中院再审。
再审中,申请人坚称:案涉15万元是“代案外人偿还挪用款项”,属于二次给付,其不构成不当得利,强烈请求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驳回结果。
在此背景下,被申请人委托王泽明律师代理再审,律师围绕不当得利构成、给付目的不能、过桥关系不成立、委托越权、获利无法律依据构建完整、硬核、可直接被法院采纳的抗辩体系,守住二审胜诉成果。
二、案件结果
本案经九江中院再审开庭审理,完全采纳王泽明律师代理意见,最终作出维持二审判决的终局裁判,被申请人15万元债权彻底稳固、无法推翻:
1. 再审判决:维持二审生效判决,完胜收官,判令再审申请人返还15万元。
2. 法院终审认定:不当得利完全成立,再审申请人收受案涉15万元没有法律根据。
3. 彻底驳回“代为还款、二次给付”的再审理由,无任何证据证明被申请人系代案外人还款。
4. 明确认定双方不成立“过桥贷”关系,被申请人系受骗转账,并非真实过桥。
5. 明确认定案外人系超越委托权限、擅自挪用资金、欺骗被申请人转款。
6. 明确划分过错:双方均存在过错,但不影响不当得利返还责任成立。
7. 本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权威性极高,为终审生效结果。
8. 诉讼费用由再审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零成本完胜全流程。
三、律师价值
1. 全程代理三阶段诉讼,疑难案件逆风翻盘
本案一审败诉、二审逆转、再审维稳,程序跨度长、对抗强度大。王泽明律师全程代理,在一审不利局面下实现二审逆转,并在省高院指令再审的最关键阶段守住胜诉成果,专业韧性与庭审能力突出。
2. 精准适用不当得利要件,完全贴合再审判决逻辑
律师严格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从一方获利、一方受损、因果关系、无法律依据四个要件完整论证,被再审判决全文采纳,成为维持二审的核心理由。
3. 强势击破“二次给付、代为还款”核心抗辩
律师以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再审查明事实为依据,严谨证明:
被申请人自始至终不知情“挪用”一事,不存在代还意思,纯属受骗转账。
该抗辩被再审法院直接驳回。
4. 权威厘清“过桥贷”裁判规则,直接引用九民纪要精神
律师结合九民纪要关于过桥资金的裁判观点,清晰论述:
双方互不相识、无合意、无借款意思、无过桥合同,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桥贷。被申请人属于给付目的不能,完全符合不当得利。
该观点被再审判决直接引用并认可。
5. 精准界定案外人行为:超越代理权+擅自挪用+欺骗转账
律师在再审中清晰还原案件真相:
案外人挪用申请人15万元→欺骗被申请人转账→填补挪用缺口,被申请人是纯粹受害方。
法院完全采纳该事实认定。
6. 应对省高院指令再审,专业能力获审判委员会认可
本案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终维持二审判决,标志律师的代理意见、证据逻辑、法律适用均达到最高审级认可,胜诉含金量极高。
7. 穷尽法律程序,为当事人15万元全额兜底
从一审败诉→二审改判胜诉→再审维持,王泽明律师全程护航,确保15万元债权历经三道司法程序依然全额稳固、终局兑现。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下列情形,可及时联系王泽明律师获取专业法律支持:
1. 受欺骗转账、指令转账、过桥转账后无法收回;
2. 一审败诉、二审改判后,对方申请再审,需要保住胜诉;
3. 案件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抗诉再审;
4. 涉及“还旧贷新、过桥资金、垫资、委托还贷”类资金返还;
5. 不当得利、民间借贷、委托合同、返还原物等复杂金钱纠纷;
6. 需要一审、二审、再审全流程专业代理。
王泽明律师专注疑难复杂民商事、再审、金钱返还案件,以专业能力为您逆风翻盘、守住胜诉、终局回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