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多处受伤、两处伤情均达九级伤残,初次鉴定明明认定双九级,却直接跳过法定晋级规则,依旧按九级定级,这是云南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中十分典型的专家裁量失误。
本期重磅工伤再次鉴定胜诉案:陆良县工友胡X工伤遭遇颅脑损伤+多发腰椎横突骨折+肘部上肢损伤,伤情复杂且严重。曲X市初次鉴定明确认定两处九级伤残,却未依规晋级,最终仍给出九级伤残结论。段彪永律师依据国标工伤晋级原则,指出鉴定专家程序性失误,代理当事人申请省级再次鉴定,成功将双九级伤残依法晋级为八级伤残,为工友挽回大额工伤赔偿损失!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书
云南省劳鉴2025年5399……
被鉴定人:胡X
身份证号:**
用人单位:**公司
伤残情况:脑挫伤(左侧额叶),脑出血(左侧基底节区),颅骨骨折(右侧枕骨线形骨折),多发性腰椎骨折(L1-3椎体右侧横突骨折),上肢损伤(左肘部)。
工伤认定文书号:** 工伤发生时间:**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你目前的伤残情况,符合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九级三条、九级十一条、晋级原则、十级十二条,鉴定结论为:伤残八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无。
本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月
注:本确认结论书一式四份,工伤职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各一份。
一、案件复盘:初次鉴定明显失误在哪里?
当事人胡X工作中发生严重工伤事故,头部、腰椎、肘部多部位同时受伤,伤情复杂且后遗症明显,后期身体活动、脑部状态均受到持续性影响。
当事人先在曲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完成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本次初次鉴定存在事实认定正确、结论定级错误的关键问题:
1.伤情认定无误:鉴定专家组客观核查病历后,明确认可伤者两处核心伤情定级:脑挫伤符合九级三条、L1-L3多发腰椎横突骨折符合九级十一条,清晰认定伤者存在两处独立九级伤残;
2.定级结论失误:明明已经认定双九级伤残,鉴定专家却遗漏国标硬性晋级规则,未依法向上晋升一级,最终依旧出具九级伤残鉴定结论,属于典型的鉴定适用条款失误。
从工伤鉴定规则来看:已经明确评定两处相同九级伤残,却不执行晋级原则,属于极低概率的人为失误,直接导致当事人伤残等级偏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核心赔偿全部缩水。
二、律师维权核心依据:国标官方晋级原则
段彪永律师仔细比对初次鉴定报告全文,一眼发现核心漏洞:鉴定机构认可双九级伤情,却拒绝依法晋级,违背国家统一工伤鉴定标准。随即引用国标4.2晋级原则,提交专业再次鉴定意见,完整法条原文如下:
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4.2 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者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曲X初次鉴定已经客观承认双九级,却未做晋级处理,不属于裁量空间问题,而是明确的规则适用失误。最终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完全采纳我方律师意见,纠正下级鉴定错误,将伤残等级晋级为八级。
结合本案,给云南所有遭遇复合伤、多处工伤的工友重点提醒:
1.鉴定报告事实与结论不一致,一定要维权:如果你的鉴定报告写明多处伤残等级,最终结论却没有对应晋级,大概率是专家遗漏规则导致失误,并非自身伤情不达标;
2.不要迷信初次鉴定权威性:地市级劳鉴委初次鉴定并非最终结果,专家人工审核难免出现疏漏,哪怕报告写明了伤情等级,结论不合理依旧可以申请省级再次鉴定;
3.复合伤情务必重点核对晋级规则:颅脑、脊柱、四肢多发工伤复合伤,最容易出现多处伤残却不晋级的情况,普通人看不懂报告漏洞,极易默默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