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典型的职业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纠纷。原告与培训机构签订实训就业协议,支付高额培训费 21800 元后,培训机构未按约定提供完整实训课程,就业推荐也不符合承诺标准,导致原告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多次协商退费无果,合法权益受损。王涵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凭借丰富的服务合同纠纷办案经验、严谨的法律分析能力和高效的纠纷化解策略,全程主导案件办理,成功促成退费和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接受委托后,王涵律师第一时间精准拆解案件核心争议:培训机构是否违约、合同能否解除、退费金额如何认定。王涵律师迅速制定办案策略,指导原告全面收集关键证据,包括培训协议、缴费凭证、课程安排表、沟通聊天记录、实训内容缺失证明、就业推荐不符约定的证据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证明培训机构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构成根本违约,为解除合同、主张退费提供坚实法律依据。
庭审及调解过程中,王涵律师紧扣《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培训机构违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告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费。同时,王涵律师秉持高效维权、减少诉累、快速回款的原则,积极配合法院调解工作,与对方律师多次沟通协商,平衡双方诉求,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解除培训协议,培训机构分期返还 4000 元,违约需支付额外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由对方承担,纠纷一次性了结。
本案充分彰显王涵律师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中证据梳理专业、法律适用精准、调解能力突出、维权效率高效的执业优势,擅长处理培训机构违约、退费难等民生类纠纷,以专业实力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化解矛盾,赢得当事人高度认可与信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