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典型的涉高龄老人的遗产继承与共有物分割纠纷。两位高龄老人作为逝者父母,与逝者之子同为房屋法定继承人,各占三分之一份额。老人年事已高、名下无房、涉案房屋为唯一住所;对方长期在外地、无居住刚需,仅坚持份额共有、拒绝转让,双方僵持不下,老人居住权益面临极大风险。王涵律师接受两位高龄老人委托后,秉持法理与情理并重、优先保障老年人基本居住权原则,全程专业代理,成功促成调解,让老人保住唯一住房,彻底化解安居隐患。
接受委托后,王涵律师第一时间把握案件核心:老人唯一居住刚需 vs 对方财产性权利。一方面,指导老人收集无房证明、长期居住证明、高龄及生活依赖证据,从生存权高于财产权、老年人权益优先保护角度强化主张;另一方面,深入分析继承份额、补偿标准、遗产明细,精准核算房屋评估价值与各类账户资金,为调解设定清晰底线与合理区间,做到 “有理、有据、有度”。
庭审与调解过程中,王涵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与沟通优势:在法律层面,清晰阐述法定继承规则、共有物分割条件、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规定,明确老人主张合法合规;在情理层面,以高龄、唯一住所、生活稳定性为切入点,强调保障老人安居的社会价值,降低对方抵触情绪。通过多轮沟通,精准平衡双方诉求:老人支付合理补偿换取房屋完整产权,对方获得合理对价,双方一次性了结全部争议。
最终达成调解:房屋归两位老人所有,老人支付房屋补偿款及遗产分配款,对方配合过户、再无争议。本案充分彰显王涵律师家事案件经验丰富、法理情理兼具、调解能力突出、特别擅长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执业优势,以专业与温度化解家庭矛盾,守护老人晚年安居,获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