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借款拖欠不还,阜阳潘凯华律师依法维权,全额追回借款本金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AX委托安徽文王律师事务所潘凯华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本案一审诉讼。20XX年X月,AX通过亲属向BX转账900000元,后续对方归还700000元。20XX年X月X日,AX再次向BX转账500000元,双方当日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确认借款本金合计700000元。合同约定款项分两期偿还,首期350000元需于20XX年X月X日前付清,剩余本金于2025年X月X日结清;同时明确,借款人逾期还款需承担高额违约金,且出借人为追索债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全部合理支出,均由违约方承担。
还款期限届满后,BX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次沟通催要仍无果。AX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BX偿还借款本金700000元,并按照月息1.5分标准支付相应违约金,同时要求对方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XXX元律师费。案件审理阶段,B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庭审,仅在庭审结束后提交一张案外人转账50000元的微信截图,试图以此主张该笔款项为本案借款还款,AX对该主张不予认可。法院结合借款合同、银行转账流水、委托代理合同、收费票据等全部在案证据开展审理工作。
二、律师辩护经过
潘凯华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全案材料,整合多笔银行转账记录、书面借款合同等关键凭证,完整梳理款项流转过程,构建完整证据链,还原客观借贷事实。庭审中,针对对方庭后提出的50000元还款主张,律师精准指出案外人转账与本案借款人缺乏关联,无法认定为案涉借款还款,直接否定对方抗辩理由。同时结合借款合同约定与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逐一论证本金、违约金、律师费、保全费等各项诉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清晰陈述事实与法律依据,全面主张当事人合法债权。
三、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BX未按照约定期限偿还首期借款,已构成根本违约。结合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对原告诉请中超出法定标准的违约金予以调整,确定违约金按照年利率12.4%计算。
最终作出判决:
1、BX于判决生效六十日内偿还AX借款本金700000元,并以700000元为基数,自20XX年X月X日起按年利率12.4%计付违约金,直至款项全部清偿完毕;
2、BX向AX支付律师费XXX元;
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XX元,由AX负担XX元,BX负担XX元。
四、律师价值
在本次大额民间借贷纠纷中,潘凯华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细致梳理每一笔资金往来与书面协议内容,搭建起严密完整的证据体系,从根源上夯实案件胜诉基础。面对被告缺席庭审、事后单方提出不实还款抗辩的情况,律师精准辨析证据效力,有力驳斥对方不合理主张,彻底打消对方抵赖债务的企图。同时熟练运用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权益,不仅帮助委托人全额追回700000元借款本金,还成功促成法院支持合法范围内的违约金与律师费用,完整兑现了合同约定的债权。整个办案过程思路清晰、应对专业,既高效解决了当事人的欠款纠纷,也规避了借贷案件中常见的证据不足、利息认定等法律风险,全方位守护了委托人的大额财产权益,展现出扎实的专业能力与案件把控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