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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窃取快递涉盗窃罪,郑伟海律师辩护助力当事人成功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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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伟海律师 在线
浙江乔泰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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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本案当事人因多次在乡镇公寓楼道窃取他人快递,被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立案侦查,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案件侦查终结移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多次盗窃即便涉案金额不高,已符合盗窃罪立案追诉标准,一旦被法院定罪判刑,将留下终身犯罪案底,对本人就业、社保以及亲属政审都会产生长远不利影响。当事人家属多方筛选后,委托郑伟海律师全权承办本案辩护工作。
郑伟海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细致阅卷,逐项核对四起盗窃事实、涉案物品明细与财物价值,梳理全案证据链条,精准把握本案关键突破口。结合当事人年纪偏大、小学肄业无固定职业、法律认知匮乏、系初犯偶犯的客观背景,确定以全案退赃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落实认罪认罚,争取检察机关不起诉为核心辩护方向。
办案期间,郑伟海律师一方面向当事人普法释理,引导当事人主动如实供述全部作案事实,规范完成认罪认罚签署手续,稳固坦白从宽的法定从轻情节;另一方面主动对接四名案件被害人,逐一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协调当事人退还已查获的护肤品、护目镜、切割片等涉案财物,足额赔付剩余财物损失,顺利取得全部被害人出具的刑事谅解书,夯实酌定从轻处罚的关键证据。
在审查起诉阶段,郑伟海律师多次前往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案情,结合当事人主观恶性较小、赃物大多返还、全额赔偿获谅解、初犯、坦白认罪认罚、涉案总金额偏低、犯罪情节轻微等多项从轻量刑情节,提交详尽书面辩护意见,援引《刑法》第三十七条不需要判处刑罚以及刑诉法酌定不起诉相关法条,充分论证本案符合不起诉法定条件。
最终,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完全采纳郑伟海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当事人虽构成盗窃罪,但因情节轻微无需科处刑罚,决定对郎某某不起诉。本案圆满办结,当事人彻底免去刑事追责,无犯罪记录留存。本案充分展现郑伟海律师深耕刑事辩护、精准把控办案节点、务实化解刑事风险的专业办案能力,依托精细化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刑事程序,切实守护当事人切身权益。


  • 1970-01-01
  • 被告
  • 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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