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初冬供暖试水压期间,楼上住房王X家暖气跑水,致使楼下住户许X家被水淹,导致财产损失。经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后,成功挽回财产损失及半年房租。
案件情况:
2016年9月22日,被告王XX家暖气片在第三人甲公司供暖试水压时跑水导致其楼下原告家的房屋壁纸、地板和家具及衣物等遭受损失。原告许X此次损失为不能清洗的衣物及室内装修损失经鉴定为29,088.00元、事故发生后原告租房损失12,600.00元、鉴定费3,000.00元,共计44,688.00元。
经审理认定,第三人甲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冲水试压,导致被告王X未能及时发现暖气片跑水,对于此次事故的扩大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王X对其所有及管理的供暖设施的维护和保养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对于此次事故的扩大应承担次要责任,法院认为第三人甲公司对原告许X的损失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被告王X对原告许X的损失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案件结果:
第三人甲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为31,282.00元;
被告王X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13,406.00元,减去其先行给付给原告的物品价值920.00元,实际应赔偿12,486.00元。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邻里间侵权案件,涉及供暖公司是否有责任。侵权赔偿范围包括所有实际损失,律师的责任在于,在委托人的合理请示范围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其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