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判法院、裁判时间
审理法院: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出具时间:2024 年 5 月
二、案件详情
案件背景
当事人此前曾因卖淫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后续又先后多次在不同场所实施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累计非法获利数百元。案发后,检察机关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对当事人提起公诉。鉴于当事人存在同类违法前科、多次实施犯罪行为,案件量刑存在不利因素。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委托孟国栋律师担任一审刑事辩护人,全程参与庭审、辩护等各项工作。
案件核心争议
1. 当事人存在同类行政前科,结合多次作案的事实,法院应当如何确定量刑标准;
2. 当事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能否被认定并实现从轻处罚;
3. 综合全案情节,当事人是否符合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
三、案件结果
前后结果对比
1. 公诉阶段:公诉机关结合当事人有违法前科、多次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情况提出量刑建议,当事人面临被判处实刑的风险。
2. 孟国栋律师代理辩护后: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上缴全部违法所得等多项从宽情节,综合考量案件危害程度与当事人悔罪表现,最终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无需收监执行,涉案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辩护目标圆满实现。
四、律师价值
1. 全面梳理量刑情节,搭建从轻辩护框架
律师细致梳理全案事实,逐一提炼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结合《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向法庭充分阐述各项情节对应的量刑规则,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筑牢法律基础。
2. 综合研判案情,全力争取缓刑适用
针对当事人存在行政前科、多次作案等不利情节进行合理抗辩,同时结合当事人悔罪态度诚恳、本次犯罪获利较少、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等客观情况,辅以当事人身体状况等细节,论证其不再具有社会危险性,完全符合缓刑适用法定条件,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3. 严谨开展证据质证,固定案件事实
针对本案书证、证人证言、辨认笔录、交易流水等全部证据逐一核查质证,在确认案件基础犯罪事实无误的前提下,排除额外加重处罚的事实依据,确保案件事实认定客观公正。
4. 多方沟通协调,优化量刑结果
庭审前后积极与公诉机关、承办法官沟通交流,结合同类案件裁判尺度发表专业辩护意见,推动各方认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方案,最大化降低当事人所受刑罚。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 适用咨询场景(遇到下述纠纷可即时咨询)
1. 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存在同类行政处罚前科、多次作案,担忧被判处实刑;
2. 涉卖淫类刑事犯罪,涉案金额较小,希望通过认罪认罚、退赃等方式争取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3. 犯罪嫌疑人归案后,不清楚认罪认罚流程与量刑规则,需要律师专业指导;
4. 面临刑事起诉,希望律师结合自身身体、家庭等情况,量身制定缓刑辩护方案;
5. 各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刑事案件,需要全流程刑事辩护服务。
�� 法律服务指引
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组织卖淫等涉黄刑事犯罪,以及各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刑事案件,均可预约孟国栋律师咨询。律师可提供看守所会见、案件阅卷、证据梳理、庭审辩护、认罪认罚指导、量刑协商、缓刑辩护等一站式刑事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