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承租方拒付租金且缺席庭审,我方胜诉全额追回租赁款及利息
裁判法院: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案件详情
本案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张影律师接受原告 XX委托,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全权处理本案维权事宜。
XX公司出具正式授权委托书,委托专属代理人全权负责与原告 XX之间的设备租赁合作,包含签订租赁合同、确认设备使用时长、核对租赁单价、办理费用结算等全部相关事项。双方基于授权委托关系,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原告 XX向涉案工程项目提供吊车等建筑设备,并明确了租金计算标准、租赁模式、权利义务及管辖规则。
合同履行期间,原告 XX按照要求持续提供租赁设备,现场工作人员逐笔签署施工签证单、费用计价单,对设备使用时长、累计产生的租金费用逐一进行签字确认。租赁业务终止后,经双方核对汇总,XX公司累计拖欠租赁费数万元。原告 XX多次向对方催讨欠款,该公司始终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 XX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XX公司支付全部拖欠租赁费,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同时由对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庭审阶段,XX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主动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等各项诉讼权利。代理律师当庭提交授权委托书、租赁合同、施工签证单、费用计价单等全套证据,完整陈述案件事实与诉讼主张。
案件结果
1. 法院认定案涉授权委托书、《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托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核对费用、签署单据的行为,法律后果均由XX公司承担。
2. 结合全套施工签证单、计价单等证据,足以证实租赁事实及欠付租金金额,原告主张的租赁费用证据充分、事实清晰。
3. XX公司缺席庭审,视为放弃抗辩权利,需自行承担相应不利法律后果。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关于逾期利息的诉求,并按照法定标准确定利息计算方式。
4. 最终判决:判令XX公司向原告 XX 全额支付拖欠的数万元租赁费,并自约定起算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3 倍支付逾期利息至款项清偿完毕;本案诉讼费用由XX公司全部承担,原告各项诉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价值
本案由张影律师全程代理,针对企业承租方拖欠租金、拒不到庭应诉的情形精准施策,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核心价值体现在以下方面:
1. 系统梳理证据链,夯实案件事实基础 律师全面整理企业授权委托书、书面租赁合同、多份施工签证单、费用计价单等证据,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一归类核对,证实委托关系、租赁关系、费用结算事实环环相扣,形成完整闭环证据体系,从根本上支撑全部诉讼请求。
2. 厘清委托代理关系,明确责任承担主体 本案核心要点为受托人员签字效力认定。律师结合授权委托书内容,清晰论证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单据属于职务代理行为,其行为产生的付款义务依法由委托企业承担,有效规避对方可能提出的 “签字人员无权代表公司” 等抗辩理由。
3. 依法主张逾期利息,全面维护经济权益 参照民间借贷及商事合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商事交易惯例,合理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并精准选用 LPR 倍数作为计息标准,既符合司法实践裁判口径,又最大限度弥补当事人因欠款遭受的资金损失。
4. 从容应对缺席审理,规范完成庭审流程 针对被告公司无故缺席庭审的情况,律师严格依照庭审程序完成举证、事实陈述、法律辩论等全部环节,充分利用民事诉讼规则,强化证据证明效力,即便对方缺席,依然保证案件顺利审理并取得胜诉结果。
5. 聚焦回款核心目标,高效实现当事人诉求 从立案、证据筹备到庭审应诉,全程围绕追回租赁欠款开展工作,凭借扎实的证据与严谨的法律论述,帮助当事人在对方消极应诉的情况下依然全额胜诉,顺利拿回拖欠已久的租赁款项,圆满完成委托事项。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本案例适用于建筑设备租赁、工程机械租赁、场地租赁等各类租赁合同纠纷,尤其涵盖:企业出具授权委托后,代理人签约、对账、确认费用引发的租金纠纷;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经催告仍拒不付款;承租方失联、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双方未明确逾期违约责任,需要依法主张逾期利息;对租赁时长、费用结算金额存在争议等情形。
如果您从事设备租赁、场地租赁等业务,遭遇承租方恶意拖欠租金、以人员无权签字为由拒付费用、企业消极应诉失联等问题,均可咨询张影律师。我们精通各类租赁合同纠纷处理规则,擅长证据梳理、代理关系认定、缺席案件庭审应对,助力出租人依法追讨租金、利息及相关损失,全方位保障您的合法商事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