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园游客受伤索赔 4.8 万纠纷案|刘伯丹律师代理维权,赔付金额降至11798.33元
一、案件详情
张三购票前往 XX 游乐园陪同晚辈游玩,擅自使用儿童滑梯过程中操作不当摔伤致腰椎骨折,起诉游乐园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合计 48060.73 元。XX 游乐园委托黑龙江振兴律师事务所刘伯丹律师应诉。代理律师举证伤者违规使用儿童游乐设施、自身操作失误是受伤主要原因,同时提交场地设备合格证明、投保保险等证据。法院划分责任比例,伤者自行承担六成责任,游乐园仅承担四成赔付责任,扣减已垫付费用及保险理赔款后,最终仅需赔付 11798.33 元。
二、案件总结
原告诉讼标的近 4.8 万元,主张游乐园全额承担受伤赔偿责任。刘伯丹律师围绕伤者自身重大过错组织举证答辩,论证成年人违规使用儿童游乐设施、滑行中途脱手是受伤首要诱因。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认定游客自担 60% 主要责任,大幅压缩赔付基数,结合保险理赔、被告前期垫付费用扣减,最终将赔付金额从四万余元降至一万余元,最大限度降低游乐园经济损失。
三、律师价值
1、过错事实取证:调取现场视频、游乐设施质检及日常维保材料,证实设备合规,受伤根源在于游客违规游玩、危险操作;
2、责任比例抗辩:依据安全保障义务相关法律,成功争取主次责任划分,判定原告自行承担六成损失,从源头减少赔偿总额;
3、抵扣理赔款项:梳理保险理赔记录、垫付医药费凭证,主张保险赔付金与事前垫付费用在赔偿款中依法抵扣,进一步缩减实付金额;
4、逐项核减损失:针对原告各项索赔明细依法质证,剔除不合理诉求,精准核算法定赔付项目。
四、适用场景
1、游客在商超、乐园等经营性公共场所受伤,向经营主体高额索赔健康权纠纷;
2、游客无视场所警示、违规使用设施受伤,经营者被起诉追偿的侵权案件;
3、游乐场所投保公众意外险,涉及保险理赔抵扣赔偿款的人身损害诉讼。
五、服务指引
1、经营场所遭遇顾客受伤索赔,第一时间留存现场影像、设备检修记录、警示设置证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2、伤者自身违规操作诱发受伤的,由律师协助固定过错证据,争取按过错比例分摊赔偿;
3、事前垫付医药费、救护费或投保相关保险的,律师协助在诉讼中抵扣相应赔偿金额;
4、面对大额不合理索赔,律师逐项审核赔偿明细,依法剔除无事实依据的赔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