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复议纠纷胜诉 | 成功撤销限制高消费措施
一、案情简介
某国有独资企业因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被法院立案执行,该企业早已完成改制关闭、营业执照被吊销,无任何资产与履约能力。执行法院以该企业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为由,向企业及登记法定代表人下发限制消费令,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当事人早已因企业改制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也无法影响债务履行,认为该限制措施适用不当、送达程序存在瑕疵,遂委托律师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执行复议,申请撤销执行决定、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
二、办案经过
- 搜集佐证材料:调取企业改制批复、情况说明、职工安置相关文件等证据,证实企业早已停业、改制注销相关经营资质,无财产可供执行,同时证明当事人已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 梳理复议理由:结合善意文明执行相关规定,指出执行法院未考量企业实际履行能力、当事人已脱离企业管理等客观事实,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缺乏依据,且文书送达流程存在问题。
- 撰写复议文书:围绕案件事实、法律规定、执行程序瑕疵等要点拟定复议申请,完整阐述撤销限制消费措施的诉求与理由。
- 参与复议审查:配合二审法院核查案件事实,提交全套证据材料,当面陈述意见,论证案涉限制高消费措施适用错误。
三、办案结果
- 复议法院认定原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决定、限制消费令适用不当,违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 依法撤销基层法院案涉执行决定及限制消费令,当事人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全部解除。
- 复议决定即时生效,当事人恢复正常生活、出行及消费权利。
四、律师价值
- 深挖案件背景:梳理国企改制、职工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厘清当事人与涉案企业早已不存在实质关联的关键事实。
- 精准适用执行法规:紧扣善意文明执行原则以及限制高消费的法定适用条件,指出原执行行为的违法与不合理之处。
- 完整举证链条:整合改制文件、企业情况说明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体系,充分佐证当事人不应被采取限制措施。
- 解除人身限制:成功撤销不当执行措施,消除限制高消费对当事人生活、出行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