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信息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化名:王XX)因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将女儿(被告一)及女婿(被告二)诉至法院。原告委托卢彦民律师代理。原告主张,其因不具备贷款资格,遂出资购房并借用被告一的名义办理银行贷款,双方约定房屋实际归原告所有。现因二被告感情不和面临离婚,原告担心房产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故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
原告(化名:王XX)因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将女儿(被告一)及女婿(被告二)诉至法院。原告委托卢彦民律师代理。原告主张,其因不具备贷款资格,遂出资购房并借用被告一的名义办理银行贷款,双方约定房屋实际归原告所有。现因二被告感情不和面临离婚,原告担心房产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故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
办案经过
卢彦民律师介入后,面对“借名买房”举证难的现实困境,制定了详尽的证据收集方案。在庭审中,卢律师提交了购房合同、银行转账流水、还贷记录、居住证明以及关键的证人证言(包括原房主、经办人等),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出资购买”与“借用名义贷款”的事实。针对被告二(女婿)关于“家庭出资”的抗辩,卢律师通过质证,指出其未能提供任何实质证据予以证实,从而击破了对方的虚假陈述。
卢彦民律师介入后,面对“借名买房”举证难的现实困境,制定了详尽的证据收集方案。在庭审中,卢律师提交了购房合同、银行转账流水、还贷记录、居住证明以及关键的证人证言(包括原房主、经办人等),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出资购买”与“借用名义贷款”的事实。针对被告二(女婿)关于“家庭出资”的抗辩,卢律师通过质证,指出其未能提供任何实质证据予以证实,从而击破了对方的虚假陈述。
案件结果
本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为:坐落于天津市东丽区的涉案房屋归原告王XX所有。
判决理由指出: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系其出资购买且偿还了以被告名义贷出的款项,被告二虽抗辩但未提交证据,故法院认定借名买房关系成立,房屋应归原告所有。
本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为:坐落于天津市东丽区的涉案房屋归原告王XX所有。
判决理由指出: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系其出资购买且偿还了以被告名义贷出的款项,被告二虽抗辩但未提交证据,故法院认定借名买房关系成立,房屋应归原告所有。
律师价值
本案是卢彦民律师在“物权确认”与“证据链构建”方面的典范之作,其价值在于:
本案是卢彦民律师在“物权确认”与“证据链构建”方面的典范之作,其价值在于:
- 破解“举证难”的专业能力:“借名买房”纠纷往往因缺乏书面协议而陷入“罗生门”。卢律师通过指导当事人收集十几年前的银行回单、证人证言及长期居住证明,成功还原了历史事实,展现了律师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的细致与耐心。
- 多维度证据的整合运用:卢律师不仅关注资金流向,还结合了家庭关系、证人证言及实际居住情况,构建了一个无法被推翻的证据闭环。这种全方位的举证策略,为法院认定事实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 守护老年人居住权的有力保障:本案涉及老年人的养老住房问题,卢律师通过法律手段,成功防止了老人因子女离婚而失去住所,体现了法律服务的人文关怀和社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