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助力债权人成功实现追偿权,有效降低违约金成本——李斌律师为金融追偿案争取有力判决
案情简介
本案为一起追偿权纠纷案。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取得对债务人的代偿款追偿权。原告诉请要求被告偿还代偿款及按较高利率计算的违约金。在诉讼过程中,债务人虽认可代偿款金额,但认为违约金过高且无力承担。
庭审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我方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债权合法性、违约金计算的合理性等关键问题,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并进行了有力的主张。
案件结果
法院支持代偿款请求:判决被告在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偿还代偿款3万余元。
违约金大幅调整:法院采纳了我方关于违约金计算方式的意见,将原合同约定的每日0.065%标准,调整为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显著降低了违约金的计算基数与利率水平。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均由被告负担。
李斌律师价值体现
在本案中,李斌律师通过以下方面展现了专业价值:
证据组织与诉讼策略:全面梳理债权转让、代偿事实及合同依据,确保原告主张的合法性、证据链完整,为法院支持代偿款请求奠定基础。
违约金成功调低:针对被告“违约金过高”的抗辩,李斌律师准确把握司法实践中对违约金合理性的审查标准,主张以LPR为基准计算,最终获得法院采纳,为客户大幅减少了违约金负担,实现了最优权益保障。
程序优势运用: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李斌律师仍严谨推进庭审,确保诉讼程序合法有效,避免了因被告缺席可能导致的审理延误或程序瑕疵。
结果导向:通过专业代理,不仅帮助客户收回核心债权,更在违约金这一争议焦点上争取到对客户有利的司法调整,体现了李斌律师在金融债权纠纷中平衡权益、优化判决结果的综合能力。
此案彰显了李斌律师在复杂金融追偿案件中,凭借法律专业能力与实务经验,有效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诉讼目标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