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我方当事人与被告自由恋爱,仅按农村风俗举办婚礼同居生活,未办理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关系。双方同居期间生育一名幼子,后因感情不和、长期矛盾不断,双方彻底分居,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双方分居后,孩子一直跟随我方当事人(母亲)长期生活、由母亲全程照料起居、教育与日常监护。男方在纠纷发生后,拒不主动支付抚养费,且在诉讼中强硬争夺抚养权,恶意抗辩主张女方存在品行问题、经济条件较差,不适合抚养孩子,试图抢夺孩子抚养权。
当事人为保住孩子抚养权、依法索要抚养费,委托席连科律师全程代理本案诉讼。席连科律师全面梳理案情、固定完整抚养证据、当庭击破对方全部抗辩理由,最终本案全面胜诉,法院完全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
二、案件难点
1、同居关系无婚姻登记,抚养权争议举证难度大
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无婚内共同生活记录,抚养权归属完全依靠法官自由裁量,举证不到位极易败诉。
2、被告激烈对抗、恶意抹黑争夺抚养权
被告当庭提出女方不适宜抚养、自身经济条件更好等抗辩理由,试图通过主观说辞否定女方抚养优势,争夺孩子直接抚养权。
3、无法提供男方确切收入证明,抚养费标准难主张
当事人无法调取被告工资、流水等收入证据,若辩护不力,法院极易判决极低抚养费甚至不予支持抚养费。
4、孩子年幼,裁判争议空间大
幼儿抚养权属于家事纠纷高发争议点,法院裁量灵活,对方抗辩极易影响法官心证,辩护压力较大。
三、办案经过
1. 全面阅卷取证,构建完整抚养优势证据链
席连科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整理全部案件材料,收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长期随母生活证明、日常照料证据、居住证明、视听资料等大量证据,完整证实:孩子自出生至今长期、稳定跟随母亲生活,早已形成固定生活、成长依赖关系。
2. 精准击破被告全部抗辩观点
针对被告当庭主张 “女方不适合抚养、男方经济条件更好” 的抗辩,席连科律师当庭逐一质证反驳:
被告未提交任何实质证据证明女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法定情形,其单方主观陈述无法律依据、无事实支撑,法庭依法不应采信,成功全盘否定对方争夺抚养权理由。
3. 科学论证抚养费标准,弥补无收入证据短板
在无法举证被告收入的情况下,席连科律师灵活引用安徽省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统计数据,结合孩子实际生活、教育、医疗开支,向法庭详细阐述抚养费合理标准,让法院有据可依、有理可判。
4. 紧扣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主导裁判逻辑
庭审中重点阐述:孩子年龄幼小、长期随母生活,贸然变更抚养环境将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生活稳定。法院应当优先保护子女现有稳定生活状态,不轻易改变抚养现状。
四、案件结果(全面胜诉)
经审理,法院完全采纳席连科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判决:
非婚生子由我方当事人直接抚养,成功保住抚养权;
被告自 2023 年 7 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 800 元,直至孩子年满 18 周岁,按月定期支付;
被告仅享有探望权,无权干预孩子日常抚养、教育、生活;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当事人零成本维权。
五、适用场景
1、未领证同居生子,感情破裂分居,双方争夺子女抚养权;
2、对方以经济、品行、居住条件为由恶意争夺抚养权;
3、无法获取对方收入证明、难以主张抚养费的家事纠纷;
4、想要保住孩子抚养权、争取长期稳定抚养费、降低诉讼成本的同居抚养纠纷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