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某市原城乡管理局局长王X涉嫌受贿案
【案情简介】
王X利用担任城乡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结算、职务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7.1万元,其中包括收受亲属、下属及工程相关人员的现金和购物卡。
【办案经过】
王X因涉嫌受贿被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案发后,王X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委托家属退缴了全部赃款,自愿认罪认罚。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王X犯受贿罪。鉴于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家属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律师价值与帮助】
辩护人提出了认罪认罚、家属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社会危害性较小等量刑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了从轻处罚的量刑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