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扶养纠纷:张杰鑫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每月1200元扶养费
一、案件详情
原告张X与被告李四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二人均为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步入老年后,原告无收入及生活来源,被告享有退休待遇,却拒不履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原告生活难以维系,遂委托河南星润律师事务所张杰鑫、熊巧莉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扶养费 1200 元。被告辩称双方仅为名义夫妻,且原告有亲生子女,拒绝承担扶养责任。
二、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夫妻扶养纠纷,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夫妻之间依法负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结合原告无经济收入、生活困难,被告具备退休收入的实际情况,法院认定被告应当承担扶养义务。最终法院依法支持原告主张,判令被告履行扶养义务,保障了老年弱势一方的基本生活权益。
三、律师价值
1、证据梳理与主张强化:律师梳理核心婚姻关系证据,明确夫妻相互扶养的法律依据,驳斥被告不合理抗辩观点,夯实原告诉求基础。
2、精准适用法律:结合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围绕老年群体生活现状、双方经济条件展开辩论,清晰阐述被告需承担扶养责任的法理与事实依据。
3、全程专业代理:从立案、庭审辩论到法律意见陈述全程跟进,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当事人顺利拿到扶养费用,解决晚年生活困境。
四、适用场景
1、合法夫妻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另一方具备经济能力却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的纠纷;
2、再婚夫妻因生活分开、关系疏远,一方拒绝承担扶养责任引发的诉讼;
3、老年夫妻之间因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产生的扶养争议。
五、服务指引
若您遭遇夫妻一方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生活得不到基本保障等问题,可联系河南星润律师事务所张杰鑫律师。我们将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协助收集证据、拟定诉讼方案,全程代理相关诉讼案件,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