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某外地建筑公司承建本地住宅项目,务工人员在工地担任泥工。工程结束后,企业拖欠劳务工资未结清,双方经劳动部门调解,企业出具工资承诺书,明确工时、工价、已借支金额及剩余工资 12136 元,约定 2024 年 4 月底付清。到期后企业依旧拖欠款项,务工人员催讨无果,委托王兴佳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资及按 LPR 计算的逾期利息。因被告企业下落不明,法院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二、办案难点(一)被告企业失联,法院需公告送达文书,审理周期较长,且全程为缺席审理,对证据完整性要求极高。(二)证据以书面承诺书为核心,需结合用工背景、调解过程佐证证据真实性,强化证明力。(三)双方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责任,逾期利息的主张缺乏合同支撑,存在不被支持的风险。(四)跨区域用工主体,后续财产查找、执行工作存在一定难度。
三、办案经过(一)固化核心证据。王兴佳律师整理务工证明、劳动调解记录、被告盖章确认的工资承诺书等关键材料,逐项核算工日、工价、欠款总额,确保每一项数据真实可查。(二)完善诉讼思路。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区分本金与利息两项诉求的法律依据,向当事人释X利息部分的败诉风险,同时坚持主张合法债权。(三)配合法院完成送达流程。协助法院确认被告住所地等信息,配合完成公告送达相关手续,保障诉讼程序合法推进。(四)当庭举证与陈述。庭审中完整出示全部证据,详细阐述劳务关系、工资结算、逾期拖欠的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全力主张原告合法诉求。
四、案件结果(一)法院判令被告企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务工资 12136 元。(二)驳回原告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均由被告承担。
五、适用场景(一)建筑工程领域,用工企业失联、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的劳务欠款纠纷。(二)经第三方调解并出具书面还款承诺,债务人拒不履约的债权追索案件。(三)个人与外地企业之间的劳务报酬纠纷。
六、律师价值律师全面固定结算凭证与调解记录,构建无瑕疵证据体系,从容应对公告送达与缺席审理。在被告完全失联的情况下,帮助当事人全额拿回拖欠工资,顺利完成债权司法确认,也为后续强制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