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检察院信息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 被不起诉人化名杨X,1979 年出生,中专学历,外地电子厂务工人员。杨X为办理贷款,明知他人借用自己银行卡接收的资金大概率属于犯罪赃款,仍将本人银行卡出借给对方,转账过程中配合完成刷脸核验,还按照对方指示到银行柜台划转卡内钱款。 本案被害人化名王X,因遭遇电信诈骗整体财产损失六十余万元,其中十万元诈骗赃款流入杨X出借的银行卡账户内。案发之后杨X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主动赔付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顺利取得被害人出具的谅解文书。 办案经过 公安侦查机关以杨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侦查,先行对杨X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检察院审查后考量情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杨X当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续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持续对杨X取保。 侦查机关完整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机关调取案件受理材料、侦破记录、银行流水凭证、谅解协议、户籍品行材料、被害人陈述、杨X本人供述笔录、视听资料等全部证据,完整核查全案事实与量刑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