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人身损害赔偿全额胜诉|孙侠律师代理受害人,法院全额支持医疗费、误工费、律师费等各项核心损失
一、案情简介
原、被告因恋爱分手产生矛盾,被告怀恨在心,驾车故意撞击骑行中的原告,致原告骨盆、腰椎、足部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重伤、XXX 伤残。被告已被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原告起诉主张多项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鉴定费、律师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助行器具费、财物损失、家属陪护开支、通讯复印培训费等数十项费用。被告当庭抗辩本案属于意外交通事故,应由保险公司理赔,否认主观故意伤害,仅同意核对金额但拒绝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办案经过
本案由孙侠律师协同其他律师共同代理受害原告,层层举证驳斥被告全部抗辩,完整主张合法损失:
- 以生效刑事判决书锁定故意伤害基础事实调取刑事判决书、案发行车轨迹、讯问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完整证实被告存在主观报复、故意驾车冲撞行为,并非意外交通事故,直接推翻被告核心免责抗辩,明确被告个人全额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梳理全套医疗、鉴定证据,核算法定赔偿项目整理两次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医疗费票据、伤残三期司法鉴定意见书,依据鉴定给出的休息、营养、护理期限,精准计算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每一笔开支均有票据、医学报告支撑。
- 分类甄别损失项目,区分法定支持与无依据开支区分法律明确保护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对医疗费、器具费、鉴定费、律师费、住院伙食补助、衣物车辆物损重点举证;同时客观梳理无法律依据的家属陪护餐饮、通讯、复印、培训费用,配合法庭依法取舍,保证核心诉求全部成立。
- 合理主张交通费、财物损失酌定金额原告交通费、自行车衣物损毁无完整足额票据,律师结合伤情、多次复诊、两次手术的客观情况,向法庭说明实际支出情况,推动法院酌定支持对应赔偿。
- 主张律师费由侵权人承担结合被告恶意故意伤害、案情复杂、伤残等级较重的事实,论证律师费属于维权产生的合理损失,最终获得法院全额认可。
三、办案结果
法院全部采纳孙侠律师代理意见,被告需一次性赔付多项法定损失,扣除预先垫付 1300 元后全额付清:
- 全额支持医疗费 77972.48 元、住院伙食补助 500 元、误工费 16380 元、营养费 7200 元、护理费 4800 元、助行器 258 元、鉴定费 2300 元、律师费 4500 元;
- 酌定支持交通费 1000 元、衣物自行车财物损失 500 元;
- 通讯费、复印费、培训费、家属陪护餐饮交通、日用品费因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 案件诉讼费全部由施暴被告承担;
- 所有款项判决生效十日内付清,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受害人经济损失得到完整司法弥补。
四、律师价值
- 刑事、民事证据联动,彻底推翻对方 “意外事故” 免责说辞运用在先生效刑事判决固定故意伤人事实,从根源否定保险公司理赔、意外撞人的抗辩,锁定被告独自承担全部赔偿。
- 精细化整理医疗及鉴定证据,各项核心赔偿足额获判依托伤残三期鉴定标准精准核算误工、营养、护理费用,所有大额医疗开支凭票据一一对应,无证据漏洞,法院全部采信。
- 争取律师费由侵权人承担,减轻受害人维权成本在故意伤害类人身损害案件中成功说服法院支持律师费,将维权产生的法律服务成本转由过错方承担。
- 兼顾客观实际损失,推动法庭酌定支持无完整票据的交通、财物损失即便部分小额开支票据不全,结合受伤严重、多次就医手术的客观背景,让法院酌情认定补偿,最大限度覆盖受害人实际支出。
- 完整落实重伤伤残受害人经济赔偿,实现人身与财产权益双重保护面对被告服刑、消极应诉抗辩,通过完整证据链胜诉,拿到足额赔偿款,弥补手术、休养、误工带来的大额经济损失。
